首页 总领事致辞 领馆信息 新闻动态 经贸合作 文教交流 烈士纪念 历任总领事 领事服务
领区介绍

首页 > 领事服务 > 重要通知
  •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提醒中国公民谨防务工风险、注意人身安全(2025-07-18)
  • 关于为办理学生签证启用“绿色通道”的通知(2025-06-26)
  •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提醒领区内中国公民关注口岸信息、合理安排出行(2025-04-21)
  • 关于启用中国签证在线办理的通知(2025-03-27)
  •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提醒领区中国公民注意俄罗斯SIM卡新规(2025-03-12)
  •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提醒领区中国公民注意俄罗斯移民政策最新变化(2025-03-04)
  • 关于延长阶段性调减赴华签证费措施的通知(2024-12-30)
  •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提醒领区内中国公民关注口岸通关情况、合理安排出行(2024-10-18)
  • 关于一次或两次入境短期签证免采指纹的通知(2024-09-24)
  •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提醒领区内中国公民关注口岸信息、合理安排出行(2024-04-16)
  • 关于调整领事证件接待时间的通知(2024-03-28)
  • 关于启用生物识别签证的通知(2024-01-04)
重要通知
  • 关于为办理学生签证启用“绿色通道”的通知
  • 关于启用中国签证在线办理的通知
  •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提醒领区中国公民注意俄罗斯移民政策最新变化
  • 2025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申请受理工作通知
  • 2025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受理工作通知
重要链接
  • 习近平外交思想和新时代中国外交
  • 中国政府网
  • 外交部
  • 中国领事服务网
  •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
  • 中国驻俄联邦大使馆
  • 驻圣彼得堡总领事馆
  • 驻喀山总领事馆
  •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事馆
  •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事馆
  •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事馆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辽宁省人民政府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更多...
相关链接
领区介绍

首页 > 领事服务 > 重要通知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提醒中国公民谨防务工风险、注意人身安全
2025-07-18 19:06

近期,领区务工中国公民增多,涉中国公民劳务纠纷案件多发。为切实维护中国公民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郑重提醒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防高薪打工陷阱。来俄务工需选择正规合法的涉外中介和劳务派遣公司并仔细核实劳务中介公司资质,切勿听信可疑“招聘平台”、“黑中介”以及熟人老乡等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布的所谓“高薪”承诺。劳务中介公司资质可登陆商务部网站查询《中国对外劳务企业合作名录》(网址:http://femhzs.mofcom.gov.cn/fecpmvc_zj/pages/fem/CorpLWList.html)。

二、务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为有效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条例》,劳务人员赴国外务工前须与经商务部审批并依法取得对外劳务派遣资格的劳务中介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查看该公司与国外雇主订立的书面劳务合同。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地点、食宿交通医疗待遇、误工费用、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办理签证及有关劳务手续费用由谁承担、伤亡事故处理等重大问题。切勿轻信“到国外后再签署”等说辞。

三、明确来俄务工合法性。持商务、旅游签证在俄务工属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强制遣返等风险。请提前了解并掌握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所持签证种类、有效期等信息。入境后应严格按照俄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落地签、工作许可等必要手续,并关注各地出台的关于禁止外国劳工从事行业范围,避免从事非法行业。

四、依法理性处理纠纷。务工期间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及受到人身威胁或伤害,应妥善搜集相关通信记录、图片、视频证据,并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一旦发生薪资纠纷,应要求用工方按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企业国内注册地或负责人国内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及对外劳务合作商会投诉,依法维权。

五、妥善保管护照。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重要证件,请勿随意将护照交由他人保管,谨防对方以办理相关手续为由扣留护照。如发生护照被强行扣留情况,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并与我馆联系求助。

俄报警电话:102            

俄急救电话:103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7-4212-340572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电话:+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

2025年7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