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俄罗斯联邦政府向俄罗斯联邦会议国家杜马提交审议俄罗斯联邦法律草案《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
附件:
1.法律草案文本。
2.法律草案解释说明。
3.法律草案财务和经济可行性报告。
4.法律通过后将失效、中止、修改或通过的俄罗斯联邦法律清单。
5.法律通过后将失效、中止、修改或通过的俄罗斯联邦总统、俄罗斯联邦政府和联邦执行机构的法规法令文件清单。
6.俄罗斯联邦政府就上述议题任命俄罗斯联邦政府官方代表的命令。
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米舒斯京
附件1 法律草案文本
俄罗斯联邦法律
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
第六条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
第一条 对2001年8月8日批准的第129-ФЗ号《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段(《俄罗斯联邦法律汇编》,2001年第33号第3431条;2003年第26号第2565条、第50号第4855条、第52号第5037条;2005年第27号第2722条;2007年第7号第834条、第30号第3754条、第49号第6079条;2008年第30号第3616条;2009年第1号第20条和第23条、第52号第6428条;2010年第31号第4196条、第49号第6409条;2011年第27号第3880条、第30号第4576条、第49号第7061条;2014年第14号第1551条;2015年第13号第1811条、第27号第4000条和第4001条;2016年第27号第4248条;2017年第1号第29条、第45号第6586条;2018年第32号第5088条和第5115条、第53号第8440条)在“以及”之后添加文字“2014年12月29日批准的第473-ФЗ号《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
第二条 对2014年12月29日批准的第473-ФЗ号《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俄罗斯联邦法律汇编》,2015年第1号第26条;2017年第50号第7542条;2019年第30号第4156条;2020年第48号第7627条;2022年第1号第46条、第29号第5238条;2023年第12号第1897条)修改如下:
(一)第二条新增第三款,内容如下:
“3.国际跨越式发展区是为在远东联邦区领土上与外国伙伴执行联合投资项目而设立,其设立和运作的具体特点参照本法案第九章。除非本法案第九章另有规定,本法案的规定应适用于国际跨越式发展区。”
(二)新增第九章,内容如下:
“第九章 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设立和运作特点
第三十四条(之一) 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设立目标
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设立目标是为国际合作和与外国合作伙伴联合实施的投资项目创造有利条件,并带动工业生产。
第三十四条(之二) 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设立特点
(一)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设立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或根据本法案第三十四条(之八)签订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设立的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
(二)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可设立在俄远东联邦区主体的一个城市或多个城市领土,面积不超过20平方公里。
(三)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设立决定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根据以下标准作出:
1.拟入驻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企业已经(以书面形式)确认有意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域内实施投资项目。
2.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可向入驻企业提供必要资源(如果存在基础设施等其他限制,则要提出解除限制的建议)。
3.俄罗斯联邦主体已提出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的税收优惠方案,税收优惠包括纳入俄罗斯联邦预算的利润税,以及企业财产税、交通税、土地税。
4.俄罗斯联邦政府设立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决定以政府令形式通过,并确定:
(1)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设立期限。
(2)按照本法律要求允许企业开展的合法经营活动类型清单。
(3)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设立范围。
(4)由法人担任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管理公司的规定。
(5)根据欧亚经济联盟和俄罗斯联邦法律制定的自由关税区海关规定,是否适用于国际跨越式发展区。
第三十四条(之三) 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监督委员会
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监督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
第三十四条(之四) 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管理公司
(一)为履行管理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职能,俄罗斯联邦政府确定设立管理公司。
(二)俄罗斯联邦政府可以将管理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职能分配给本法案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管理公司,或该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外资参与的子公司,但本法案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管理公司所持子公司股份须至少为百分之五十一。
第三十四条(之五) 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要求
(一)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是商业组织的法人,包括由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共同参与创建的法人,其国家注册是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域内完成(不包括国家级和市级单一制企业),并根据本法案就开展经营活动签订协议,列入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名录。
(二)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从其国家注册之日起到提出入驻申请,期间不超过两个月。
(三)有意入驻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法人,或已取得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身份的法人,可申请不公开国家统一法人登记册关于该法人的信息(包括含有关资料的文件)。关于限制获取国家统一法人登记册有关法人信息的办法,由俄罗斯联邦政府确定。限制获取的法人信息,可允许提供给国家政府部门、其他国家部门、地方政府部门、俄罗斯联邦国家预算外机构、俄罗斯央行,以及有该法人合法运营权的代表。
(四)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名录编制办法将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该办法可以界定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不公开的信息类别。
第三十四条(之六) 入驻企业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实施投资项目的要求
(一)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实施的投资项目,必须由俄政府远东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并参考俄罗斯联邦工业政策领域授权机构根据本条第二款第二点给出的评估结果。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管理公司必须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纳入名录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投资额超过100亿卢布项目的批准信息送交俄罗斯联邦财政部。
(二)入驻企业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实施的投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国际跨越式发展区企业资本投资额不低于5亿卢布。
2.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应由俄罗斯联邦工业政策领域的授权机构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的方法,评估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生产的产品是否为高附加值产品,并得出有关结论。
3.企业拟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实施的投资项目如未获得远东社会经济发展政府委员会主席团的批准,与本法律第十三条第七款列举情形一样,企业将被拒绝签订经营协议。
第三十四条(之七) 入驻企业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实施投资项目的财政支持
(一)联邦预算和预算外资金为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选址提供财政支持。
(二)俄罗斯联邦可通过以下方式履行提供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义务:
1.向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管理公司授权资本注资,由该管理公司为基础设施融资。
2.补贴投资者为建造基础设施申请贷款的利息,最高可达100%。
3.补贴投资者为建造基础设施支付的款项。
4.利用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之八) 关于设立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
(一)关于设立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可确定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建立和运作程序、终止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理由、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管理机构、给予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的优惠以及与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建立和运作有关的其他条件。
(二)举行关于设立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谈判和签署国际条约,应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作出决定。”
第三条 本联邦法案于2024年4月1日生效。
俄罗斯联邦总统
附件2
解释说明
——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
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
本法案是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旨在确保对俄罗斯联邦立法进行修改,以在远东联邦区建立特殊制度,为在远东联邦区实施联合项目创造最有利条件。
为制定吸引外资和建立高附加值生产设施的法律制度,我们分析了全球有关国际经济区实践(中国-白俄罗斯“巨石”工业园、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还分析了俄罗斯联邦现行优惠制度,包括跨越式发展区制度。
跨越式发展区制度是俄罗斯联邦最受欢迎的优惠制度之一,投资者可获得广泛的国家支持措施(税收优惠、简化土地供应、提供基础设施、海关特别优惠等)。
同时,为实现上述目标,应对俄罗斯联邦立法进行修订,以完善跨越式发展区制度。
对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的分析表明,在远东联邦区目前实施的优惠制度下,旨在生产高附加值产品(高科技产品)的项目数量有限。首先,实施需要大量长期的资本投资。鉴于远东联邦区营商环境特殊性及其高昂成本,投资者需要更多的激励措施。为此,有必要大幅扩大税收优惠,特别是对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项目。
此外,考虑到高科技行业的特殊性,通过吸引外国投资者实施项目,可加强经验交流,优化国内技术。在现行跨越式发展区制度中,吸引外国投资者的主要方式是提供税收优惠。为扩大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制度优化了与投资者进行国际互动的工具,提供在国际条约基础上创建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可能性,该国际条约可结合外国投资者的要求和俄罗斯联邦的利益,反映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实施项目的其他特点。
本法案修订了《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为建立特殊类型区域—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奠定法律基础,设立了目标,确定了建立和运行程序,规定了对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和投资项目的要求。
在远东联邦区设立国际跨越式发展区有两种方式:一是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二是根据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
本法案还规定了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的决定设立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标准。
面积不能超过20平方公里,这足以容纳10-20个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工业综合体。
可适用自由关税区的海关规定。
根据本法案,俄罗斯联邦政府可委托远东和北极发展集团或其子公司履行管理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职能。
新注册俄罗斯法人可以入驻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对该法人是否有外国法人或个人参股不作任何限制,这使得通过吸引友好国家投资实施国际跨越式发展区项目成为可能。
本法案不允许个体经营者入驻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因为根据分析,个体经营者没有足够的资本进行投资,也没有能力实施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项目。
为获得国家支持措施,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必须实施投资项目,其中包括: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至少5亿卢布的资本投资。为确保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免受制裁和其他类似限制,设想了禁止公开获取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信息的可能性。为执行相关规定,将修改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限制获取法人信息办法的法令。
此外,还为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提供纳入联邦预算的利润税优惠,并授权俄罗斯联邦各主体降低企业利润税。
因此,相比跨越式发展区制度,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制度的显著特点是:扩大税收优惠、投资者信息保密、只有在建立高科技生产设施时才向投资者提供国家支持措施,以及允许根据国际条约建立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这些特点将有助于创造吸引外国投资的条件,并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建立高附加值生产设施。
本法案的通过将为与外国合作伙伴共同实施项目创造有利条件,推动远东联邦区加速发展。
本法案不包含以下内容:一是与企业实施活动和其他经济活动的有关要求;二是在国家控制(监督)、市政控制、行政责任划定、发放执照和其他许可证、认证、产品合格证等形式的评定鉴定(以下简称—强制性要求)框架内进行的合规性评估;三是国家控制(监督)类型;四是许可活动类型;五是违反强制性要求的责任推定。
本法案的通过将对俄罗斯联邦远东联邦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计划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影响。
本法案与2014年5月29日批准的《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和俄罗斯联邦其他国际条约的规定并无抵触。
附件3
财务和经济可行性报告
——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
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
俄罗斯联邦法律《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的通过不会导致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预算支出增加,并将在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的相关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中央及地方机构的雇员人数上限范围内执行。
只有在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了设立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并在该地区启动投资活动的决议后,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的预算收入才会出现短缺。
为了向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入驻企业提供额外的税收优惠,制定了俄罗斯联邦法律草案《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二部分第二百八十四条和第四百二十七条》,其财务和经济可行性报告包括计算设立国际跨越式发展区造成的俄罗斯联邦预算收入缺口。
附件4
俄罗斯联邦法律《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通过后将失效、中止、修改或通过的俄罗斯联邦法律清单
俄罗斯联邦法律《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通过后不会导致其他俄罗斯联邦法律的失效、中止、修改或通过。
附件5
俄罗斯联邦法律《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通过后将失效、中止、修改或通过的俄罗斯联邦总统、俄罗斯联邦政府和联邦执行机构的法规法令文件清单
一、俄罗斯联邦法律《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通过后不需要其他俄罗斯联邦总统或联邦执行权力机关法规法令文件的通过。
二、本法律通过后需要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以下法规法令文件:
(一)俄罗斯联邦政府令《关于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开展经营活动的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名录的编制办法》。
制定依据:本法律第二条第二款。
项目简述:将确定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名录的编制办法,列出名录应包含信息。
负责执行方:俄罗斯联邦远东和北极发展部。
共同执行方: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
完成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前。
(二)俄罗斯联邦政府令《关于限制获取国家统一法人登记册中有关拟成为以及已成为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法人信息的办法》。
制定依据:本法律第二条第二款。
项目简述:将确定限制获取国家统一法人登记册中有关拟成为以及已成为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法人信息的办法。
负责执行方:俄罗斯联邦远东和北极发展部。
完成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前。
(三)俄罗斯联邦政府令《关于修改俄罗斯联邦政府远东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2013年9月17日第810号决议》。
制定依据:本法律第二条第二款。
项目简述:将赋予远东社会经济发展政府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实施投资项目的职能。
负责执行方:俄罗斯联邦远东和北极发展部。
完成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前。
(四)俄罗斯联邦政府令《关于批准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设立标准》。
制定依据:本法律第二条第二款。
项目简述:将制定在俄罗斯联邦主体领土上建立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的标准。
负责执行方:俄罗斯联邦远东和北极发展部。
共同执行方: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
完成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前。
(五)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批准拟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生产的产品为高附加值产品的认定办法》。
项目简述:将批准拟在国际跨越式发展区生产的产品为高附加值产品的认定办法,由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据以实施。
负责执行方: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
共同执行方:俄罗斯联邦远东和北极发展部。
完成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前。
附件6
俄罗斯联邦政府令第3801号
2023年12月22日
莫斯科
一、向俄罗斯联邦会议国家杜马提交审议俄罗斯联邦法律草案《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
二、任命远东和北极发展部副部长帕维尔·米哈伊洛维奇·沃尔科夫为俄罗斯联邦会议审议俄罗斯联邦法律草案《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国家注册法〉第六条和〈俄罗斯联邦跨越式发展区法〉》期间的俄罗斯联邦政府官方代表。
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米舒斯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