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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降低普通护照、旅行证收费标准
2019-07-05 20:46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精神,自2019年7月1日起,中国驻外使领馆同步降低普通护照、旅行证收费标准。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将普通护照、旅行证的收费标准由每本1600卢布降为每本1200卢布7月1日前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此次降低证件收费标准是外交部践行“外交为民”理念的又一项便民惠民举措。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将一如既往地不断提升中国公民海外办照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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